2006年8月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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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专项整治
杭州“城东少女”可以宽宽心了
本报记者 朱兰英 通讯员 谢佳 方芳

  本报讯  杭州铜塑“城东少女”被盗卖那样的案件,以后可望越来越少。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获悉,从8月始至11月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专项整治。此举旨在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有效遏制盗抢,城市公用设施案件高发态势。
  据悉,公安机关将通过基础大排查,全面掌握废旧金属收购业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取缔一批无证经营窝点,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收购的经营站点,破获一批偷盗金属材料、破坏铁路、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以及进行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一批偷盗、收销赃违法犯罪分子。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力争全省涉及废旧金属收购业的案件明显下降,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守法经营、行业自律意识明显增强,无序、混乱的经营秩序得到根本扭转。
  公安机关希望广大群众和经营业主积极支持,加强社会监督,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对协助破获重大案件的举报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视情予以奖励。
      
  相关链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收购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及收购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将被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